为精准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规范工作流程,保障学生权益,构建高效协同的资助管理体系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组织机构与职责
1.人员组成
领导小组
组 长:分管副校长(赵齐阳)
副组长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(黄敏)
成员单位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教务部、财务资产部、中高贯通培养办公室、各书院负责人。
2.职责说明
组 长:统筹全局工作,审批重大事项。
副组长:协调跨部门事务,督办重点工作。
成员单位:按分工落实具体职责。
3.常设机构
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,负责日常事务协调、会议组织及档案管理。
二、沟通机制与流程
(一)会议机制
1.定期会议
学期会议:春季学期开学后1周内、秋季新生录取完成后2周内召开。
2.季度会议:每季度末月最后一周召开。
3.临时会议:遇国家政策调整、重大资助项目启动或突发事件时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议召开。
(二)会议流程
1.会前:成员单位提交议题材料至办公室汇总,形成议程并提前3日下发。
2.会后: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,明确任务分工与完成时限,纳入督办清单。
(三)日常沟通
1.信息共享平台
建立“资助工作信息化系统”,实现学籍、财务、资助数据实时同步。
2.紧急联络机制
设立专项联络员(资助中心于迅、财务资产部代银华、教务部熊何记、中高贯通办徐瑞),确保24小时内响应突发问题。
三、工作内容与分工
(一)核心沟通内容
1.数据核验
学籍信息与资助名单一致性(教务部负责)。
资助资金发放账户合规性(财务资产部审核)。
2.专项事务
应征入伍学生档案管理、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流程。
跨学年资助项目的连续性跟踪(如助学贷款续贷审核)。
(二)部门分工细则
1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统筹资助政策宣贯、材料终审、资金公示,建立动态工作台账。
2.教务部
每月更新学籍状态(含休学、复学、退学),标注兵役学生信息并同步至系统。
3.财务资产部
按审批结果于每月1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,留存电子凭证备查。
4.中高贯通培养办公室
新生录取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名册,标注退役军人身份信息。
四、监督与问责
(一)监督机制
1.内部检查
每学期末开展资助工作专项检查,重点核查资金发放准确率与时效性。
2.学生反馈渠道
设立“资助工作意见箱”(线上+线下),10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。
(二)责任认定
1.因人为失误导致资金错发、漏发的,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从严治校相关规定追责。
2.考核挂钩
工作差错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,个人失误扣减绩效分并通报批评。
五、附则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四川城市职业学院
2023年12月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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