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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资助工作沟通联系制度
[学务部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3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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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精准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规范工作流程,保障学生权益,构建高效协同的资助管理体系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组织机构与职责

1.人员组成

领导小组

组  长:分管副校长(赵齐阳)

副组长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(黄敏)

成员单位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教务部、财务资产部、中高贯通培养办公室、各书院负责人。

2.职责说明

组  长:统筹全局工作,审批重大事项。

副组长:协调跨部门事务,督办重点工作。

成员单位:按分工落实具体职责。

3.常设机构

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,负责日常事务协调、会议组织及档案管理。

二、沟通机制与流程

一)会议机制

1.定期会议

学期会议:春季学期开学后1周内、秋季新生录取完成后2周内召开。

2.季度会议:每季度末月最后一周召开。

3.临时会议:遇国家政策调整、重大资助项目启动或突发事件时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议召开。

(二)会议流程

1.会前:成员单位提交议题材料至办公室汇总,形成议程并提前3日下发。

2.会后: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,明确任务分工与完成时限,纳入督办清单。

(三)日常沟通

1.信息共享平台

建立“资助工作信息化系统”,实现学籍、财务、资助数据实时同步。

2.紧急联络机制

设立专项联络员(资助中心于迅、财务资产部代银华、教务部熊何记、中高贯通办徐瑞),确保24小时内响应突发问题。

三、工作内容与分工

(一)核心沟通内容

1.数据核验

学籍信息与资助名单一致性(教务部负责)。

资助资金发放账户合规性(财务资产部审核)。

2.专项事务

应征入伍学生档案管理、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流程。

跨学年资助项目的连续性跟踪(如助学贷款续贷审核)。

(二)部门分工细则

1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统筹资助政策宣贯、材料终审、资金公示,建立动态工作台账。

2.教务部

每月更新学籍状态(含休学、复学、退学),标注兵役学生信息并同步至系统。

3.财务资产部

按审批结果于每月1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,留存电子凭证备查。

4.中高贯通培养办公室

新生录取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名册,标注退役军人身份信息。

四、监督与问责

(一)监督机制

1.内部检查

每学期末开展资助工作专项检查,重点核查资金发放准确率与时效性。

2.学生反馈渠道

设立“资助工作意见箱”(线上+线下),10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。

(二)责任认定

1.因人为失误导致资金错发、漏发的,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从严治校相关规定追责。

2.考核挂钩

工作差错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,个人失误扣减绩效分并通报批评。

五、附则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四川城市职业学院

2023年12月修订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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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